一、依據本局115年4月15日南市教特(二)字第1150423326A號函辦理。
二、本市115學年度特殊教育課程計畫備查作業說明會業於今(115)年4月16日(溪南場)及4月23日(溪北場)辦理完畢,請學校務必配合以下事項辦理備查作業:
- (一)務必遵守課程備查行政程序: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實施辦法第四條規定,學校進行特殊教育課程之規劃,應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後,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
- (二)實驗教育學校之特教課程計畫備查: 本市所屬實驗教育學校請依研習手冊(或本公告附件)之「課程計畫審查特教類繳交表件及注意事項」,上傳特教課程計畫及相關表件,統一由教育局進行備查作業。
- (三)接受巡迴輔導的學校及各類巡迴輔導班教師,應雙方主動合作設計領域課程調整/特需領域計劃(C5-1或C6-1),交由學生設籍學校上傳文件至課程計畫備查資源網。
- (四)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已於113年4月9日發布,並經本局第237395號公告學校於113學年度開始實施,請貴校務必依據本辦法辦理特推會相關事宜。
- (五)特教課程計畫,請於115年7月10日(星期五)前上傳至「臺南市國中小課程計畫備查資源網」與 「臺南市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23127號」;若於初檢作業期間,接獲補件通知,請至線上填報23128號補件。
- (六)本市於115學年度簡化課程備查上傳表件,其注意事項請參照說明會研習手冊。
三、檢附「臺南市11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課程計畫備查實施計畫」、「115學年度特殊教育課程計畫備查作業說明會簡報」、「課程計畫審查特教類繳交表件及注意事項」、「研習手冊-表件範例及備查資源網說明」及「115學年度特教班課程計畫表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