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辦理依據
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辦理。
二、 認證審查作業規定
請各校務必轉知校內教師(含附設幼兒園)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意願彙整:請貴校彙整 114 學年度有意參與認證之教師名單,並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3578)填寫認證總表。
- (二) 「初階」認證方式:以校為單位,將核章後的紙本認證資料及學習護照研習紀錄掃描成 PDF 檔,上傳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23578),原件留校備查。
- (三) 「進階」及「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請至校長暨教師專業發展支持平臺上傳資料。
- 操作指引下載:請至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路徑:文件下載區 > 專業回饋人才培訓 > 三類人才認證)。
- (四) 資料上傳期間:
-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表: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止。
- 三類人才認證資料:11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二)至 115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止。
三、 認證參與對象
- (一) 初階認證:已參與 114 學年度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者。
- (二) 進階認證:已參與 113-114 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課程者。
- (三) 教學輔導教師認證:已參與 112-114 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研習課程者。
四、 審核與聯繫窗口
本案於 115 年 6 月進行審核,結果另案函知。相關疑問請洽:
- 行政作業窗口:本局承辦人蔡琡瑩,電話:(06) 298-6202 分機 27。
- 審查技術諮詢:建興國中蕭怡君主任,電話:(06) 213-9601 分機 12,loventnu932@gmail.com。